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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高新区新能源智能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 2024-07-31

特别提示:各投标人,为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市场营商环境,防范遏制围标串标、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市将探索实 行实名制投标。实名制投标是指在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等环节对投标联系人或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进行人脸识别验证。请投标人提前做好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相关人员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

1. 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宣城高新区新能源智能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一期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宣城高新区管委会项目备案表,高新备案【2024】44号; 1.4招标人:宣城市宣州区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5资金来源:国有企业;

1.6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宣城高新区新能源智能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一期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XZQ-GC-GK-2024558;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XZQ-GC-GK-2024558001; 2.5建设地点:宣城高新区;

2.6合同估算价:665,000,000.00元; 2.7计划工期:8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80日历天,施工工期720日历天);

2.8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总项目占地约170.63亩,总建筑面积约16.4万平方米。本次招标为项目西边一期范围,占地约73.75亩, 总建筑面积约80580平方米。一期拟建生产车间(单体建筑面积约34900平方米)、研发中心、宿舍、原料车间、实验室、变电站、 仓库、门卫等及附属配套工程,以上建设内容为暂定内容,具体以相关部门审批为准。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本期项目涉及到的所有专项施工图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优 化、概算文件编制及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后期采购、设备购置咨询服务等,并牵头负责总项目的规划方案的汇总报批工作。采购部 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施设备等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缺陷责任维护等工作。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工程的 土石方工程、基础、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强弱电、装饰装修、配套附属工程、供配电等有关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

2.9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EPC; 2.10其他:本项目合同估算价665000000.00元(其中设计费290万元,施工费用6621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 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设计单位业绩: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 绩。

3.3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 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4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2)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 总承包)业绩。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 的;

3.5.2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 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企业,联合体 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 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

3.7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8月20日0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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