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永春现代生物医药城孵化创新中心项目第三方检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SBLB2024-CG1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永春现代生物医药城孵化创新中心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永春永生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永春现代生物医药城孵化创新中心项目第三方检测。
2.2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长春永春生物医药城起步区关于医药健康、生命健康、生物医药等领域孵化器项目及周边匹配设施。
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31290㎡,总建筑面积为72065.5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4314.35㎡,地下车库及人防建筑面积5700.80㎡。
具体包括:建筑医药产业综合研发服务楼建筑面积20109.71㎡,建设医药产业孵化基地建筑面积合计38559.54㎡,建设医药产业研发检测中心建筑面积合计5083.08㎡,动力中心及固废收集等建筑面积2505.29㎡(含地下室2050.37㎡),地下车库及人防建筑面积5700.80㎡,同时配置相应的公辅设施和总图工程。
2.3 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永春现代生物医药城内,具体位于丙四路以南、兴民路以北、丙一街以西、中科生物地块以东。
2.4 招标范围:
(一)该工程所用原材料见证检测项目及检测数量按相关国家规范和标准规定的检验批次执行。
(二)该工程专项检测(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幕墙、建筑防雷系统、市政工程材料等全过程跟踪检测以及其他与检测有关的工作)检测项目和检测数量按相关国家规范和标准规定的检验批次执行,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的检测项目为准。
2.5 服务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对应,即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束止(如施工工程延期,则试验检测期限顺延)。
2.6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应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幕墙、建筑防雷系统、市政工程材料),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若以联合体投标,各单位均需具有计量认证(CMA认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3.3 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类似业绩一项。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中标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6 信誉要求: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