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 兴文县河道治理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兴发改固〔2023〕8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兴文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及对上争取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兴文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兴发改固〔2023〕96号、兴发改固〔2023〕20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文县2.2规模及投资额:久庆河25.43km综合治理工程、玉带桥综合整治工程、洼地治理工程,新建湿地生态保护工程,新建防洪监测中心约3000㎡,新建文化中心、研发中心约28000㎡及相关附属工程等。总投资约6.3亿元,建安费4.53亿元。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4个月)和缺陷责任期。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含缺陷责任期)。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含设计变更)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2.5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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