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种飞行器研究所 ,对以下项目进行 竞争性谈判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名称: 无轨电车研制
2.项目编号: QYCG-25JT0120
3.项目概况:
包号 | 谈判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总价) ( 人民币万元 ) | 交付周期 |
1 | 无轨电车研制 | 1 | 套 | 130 | 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1套 无轨电车研制 。 |
★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谈判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 本次谈判、响应、评审均以包为单位,供应商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响应文件,不完整的响应将被拒绝。
★ 本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
★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织机构健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 具有 良好 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 不得为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且未被撤销的 ; 近 5 年科研、生产无重大质量问题;
4.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4 具有承担任务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技术文件等条件;
4.5 须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 / 参股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4. 6 具有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有效(已通过审核但尚未取证或过期续审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7 具有三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已通过审核但尚未取证的和过期续审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军队单位不做要求;
4.8 具有装备承制单位 A 级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已通过审核但尚未取证的和过期续审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若承制资格证书涉密,则投标供应商不必直接提供承制资格证书,可自拟承制资格证书说明,写明资格证书编号及有效期,资格审查时携带承制资格证书复印件(盖章)供查验;
4 . 9 参加竞争择优活动期间,不得处于军委、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及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失信(禁止采购)名单或政府采购禁止采购期内;
4.10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谈判;
4.11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4.12 未购买或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不得参加谈判。
说明:
( 1 )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 2 ) 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述近三年内是指从响应截止日起算的前三年。如响应截止日是 2024 年 5 月 10 日,响应截止日与谈判之日为同一日的,前三年是指 2022 年 5 月 10 日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响应截止日与谈判之日不为同一日的,前三年是指 2022 年 5 月 10 日至谈判之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关材料,特别说明除外。
5.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 0 元,售后不退。
6.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 发售时间: 2025 年 9 月 22 日起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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