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说明
招标 名称:中冶天工城建公司四川紫宸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20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商品混凝土招标
招标编号: 201305城建-2023-1487-混凝土-ZB022
根据各投标人提交的疑问、建议及现场实际情况,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说明:
交货验收
1.出卖人在交货时应向买受人提供送货清单,双方对物资数量和外观质量、包装完整性等核实无误后,由买受人提供双方填写并签署物资验收记录表,行政区框架结构单体(宿舍1、宿舍2、宿舍3、研发中心、食堂、门卫)使用混凝土签收的砼小票只作为暂结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每次浇筑混凝土必须标注使用部位,框架结构部分混凝土最终结算工程量不能超过图纸计算工程量,如超过图纸计算量在最终结算时进行核减。除行政区框架结构单体外,其余施工单体及部位等最终以实际到货的实物量进行结算。
投标截至时间为 2024年1月13日上午9:00
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要求不一致处,以本澄清为准。
招标人: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城建公司
日 期: 202 4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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