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中心实验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研发中心实验室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CGZX2024021701
工程地点: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新业三街49号。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内容造价:203万元
工程规模:旧设备移除;建筑物破洞及修复,外墙增加防火门;新设备(80吨)移动吊装落位;抗振地基施工(保证后期使用设备无下沉);水、电、气管路施工;实验室保温、隔音、电磁屏蔽工程;设备冷却站建设;内部实验室扩建,增加设备控制室及环境监控设备;固有频率试验操作台重建;设备维修平台制造;室内屋顶,墙壁,地面重新装修;恒温恒湿设备(12万),操作室空调(1.5P),轮胎拆装设备(2万),轮辋轮胎放置架,零部件放置架,办公桌椅各一套增加。
招标单位:天津锦湖轮胎研发中心
招标单位联系人:崔松虎、赵英建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13355421800、13502177984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杨磊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133250050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主要内容:研发中心实验室改造工程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本次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破拆工程、新建设施工程等方面。
2.招标内容:天津锦湖轮胎研发中心实验室改造工程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本次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破拆工程、新建设施工程及电气智能监控等方面。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企业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中的任意两项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质要求
3.1基础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备同类项目领先水平,区域行业知名度排名前三。
②投标人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③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成立年限不少于3年。项目实施所在地注册的企业或在本地具有实体分支经营机构。
④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仅限于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处罚等行政处罚),在以往的项目中无不良记录。
⑤投标人必须接受并满足双星/锦湖对产品或服务的要求,按双星提供的合同文本签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能提供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障金资料(事业单位除外)。
⑥投标人必须按《投标邀请函》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3.2企业专业技术资质标准: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投标产品的建设经验,具有同类项目施工经验及成功合作案例不低于两例,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订单、发票、验收报告等。
②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备件供应体系和及时提供技术支持的能力,并对服务响应时间进行承诺。
③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产品或服务的转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双星研发大楼5楼寻源办公室持下列资料报名,逾期不再受理。逾期不获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
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复印件装订成册。
注:
1、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2、项目经理报名后不得更换。
六、其它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资格审查需同类工程业绩。
代理机构: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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