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磨铁路野象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附属楼(室外广场、道路、景观绿化等配套附属工程)已由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玉磨铁路野象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附属楼(室外广场、道路、景观绿化配套附属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景建复〔2024〕2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银行贷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景洪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通过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备案,现对玉磨铁路野象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附属楼(室外广场、道路、景观绿化等配套附属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玉磨铁路野象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附属楼。
2.2项目名称:玉磨铁路野象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附属楼(室外广场、道路、景观绿化等配套附属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2.3 建设地址:西双版纳景洪市勐养镇生态产业园区内。
2.4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2.4.1总投资:39584.31万元,本次794.5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69.98万元。
2.4.2资金来源:专项债券、银行贷款及自筹。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含设计、施工全过程工期)。
2.6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1763.79㎡。其中:活动广场总用地面积6897.30㎡,其中绿化面积4211.65㎡,硬质铺砖面积2684.65㎡;防护绿地总用地面积4866.49㎡,其中绿化面积3886.54㎡,硬质铺砖面积979.95㎡。
2.7招标规模:总用地面积11763.79㎡。其中:活动广场总用地面积6897.30㎡,其中绿化面积4211.65㎡,硬质铺砖面积2684.65㎡;防护绿地总用地面积4866.49㎡,其中绿化面积3886.54㎡,硬质铺砖面积979.95㎡。
2.8招标范围:完成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图审查、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交付使用及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具体内容如下:
2.8.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工作,并配合完成各阶段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含相关专项图纸审查工作),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设计变更、驻场服务、竣工图审核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等。具体设计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8.2施工部分:完成经招标人、审图公司审核通过的设计施工图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等,包含但不限于实施建设阶段、资料编制归档、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预(结)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竣工验收阶段、交付使用及缺陷责任期等工作。具体施工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9质量要求
2.9.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且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2.9.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有相应的企业资质以及具有相应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企业资质要求:
3.1.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与项目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3.2.2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是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项目施工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
3.2.3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师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应是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
3.2.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师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应是具有设计资质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在职人员,设计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和附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2年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作出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移出的除外),此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移出的除外),提供查询结果(须含有查询时间)。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4.2投标人企业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移出的除外),提供查询结果(须含有查询时间)。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4.3近三年(2021年02月28日起至2024年02月29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须含有查询时间)。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4.4近三年(2021年02月28日起至2024年02月29日)投标人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并提供书面承诺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须含有查询时间)。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4.5近三年(2021年02月28日起至2024年02月29日)投标人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4.6近三年(2021年02月28日起至2024年02月29日)投标人无农民工工资拖欠记录,提供书面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5其它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拟投入项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的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其中数量不得低于《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之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拟派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
4.联合体投标
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1联合体牵头单位:施工企业。
4.1.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人牵头和各方权利义务。
4.1.3同一专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及业绩;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及其业绩认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5.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给予经济补偿。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14日00时00分至2024年03月20日23时59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西双版纳)(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及其他招标资料(如有),数字证书(CA)办理相关问题咨询电话400-6727-666。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04月07日09时00分。
8.2电子投标文件需上传至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西双版纳)(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9.开标方式:
9.1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方式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熟悉网上开标的相关操作流程。
9.2投标人应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西双版纳)(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操作手册》(适用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记录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9.3因开标系统、解密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电子招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并延长解密时间。
9.4解密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统一提出异议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本次开标过程无异议。
9.5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远程解密)。上传投标文件时加密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解密投标文件的必备工具。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gycx.ynjzjgcx.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西双版纳)(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上公开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景洪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养镇农场路
联 系 人:周娜
电 话:1592540150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世纪金源望江苑15栋
联 系 人:唐学明
电 话:0691-2195111 / 13988169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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