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PDF文件为准)
中国电建水电七局南方分公司深圳地铁15号线八工区道岔、轨枕等采购项目公开询比价公告询价单编号:POWERCHINA-0107011-240020
各潜在报价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方分公司计划采购道岔、轨枕等用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八工区工程盾构区间施工轨道安装辅助材料使用。并计划使用业主建设资金用于本次询价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为公开询比价采购,报价方式为一轮报价。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1、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深圳地铁15号线八工区工程,具体如下: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15101标施工总承包工程土建八工区工程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公园站至于坪洲站。本项目正线全长 4.13km,线路起于宝安公园站,止于坪洲站,含1站3区间和1条联络线,分别为:宝安公园站-流塘站区间、流塘站-西乡公园站区间、西乡公园站 -坪洲站区间、坪洲站、12-15 联络线。预计合同总额7.66亿,开工日期为2023年10月28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8年10月28日,预计工期61个月。
1.1.2交货地点为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二路流塘地铁站附近。
1.2采购内容:道岔、轨枕等(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计划数量 | 需求时段 | 到货地点 | 执行标准号 | 备注 |
1 | 道岔 | P43 | 副 | 2 | 2024年4月-2026年12月 | 深圳市 | 国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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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轨枕 | 轨距900mm | 件 | 1266 | 2024年4月-2026年12月 | 深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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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角头轨枕 | P43 | 条 | 83 | 2024年4月-2026年12月 | 深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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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轨距拉杆 | P43 | 根 | 700 | 2024年4月-2026年12月 | 深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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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钢轨夹板 | P43 | 块 | 1500 | 2024年4月-2026年12月 | 深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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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钢轨夹板螺栓 | M22*125mm | 套 | 6000 | 2024年4月-2026年12月 | 深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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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轨道安装辅助材料均为Q235材质;道岔为手电两用;轨枕为H型钢,长1500mm,高150mm,电瓶车轨距970mm。 |
说明:(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2.报价方式采用固定单价模式: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报价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作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身份投标的单位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但不做唯一授权要求;代理商也可提供品牌承诺书,承诺品牌必须与实际供货品牌一致。
(3)竞标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其他要求:必须承诺供应品牌与投标品牌一致,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报价,报价人需明确产品生产厂家,实际供货产品品牌需与报价承诺品牌一致。报价人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近两年内不曾出现严重的质量、供应等负面信息;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2.3被列入中国电建股份公司及下属企业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报价;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约的,将被列入黑名单;供应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的,列入永久禁入黑名单。
3、报价有效期:90天。
4、验收方式:
卖方货物到场后,买方按照技术规格书要求验收,数量按照实际到货进行验收,如果一方对实际交货数量有异议的,买卖双方当场进行复检。随车提供送货单、材质证明书。所供产品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否则卖方应无条件退换。货到现场办理交接手续,验收合格后提供经收货单位收货人签字确认收货数量、品名的卖方的送货单据。
5、合同结算
5.1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对账单。
5.2结算价格实行固定单价。
6、支付和质保期
6.1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率为13%。
6.1.1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中电建七局南方建设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40300MA5G3FHR7D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大岭社区梅龙路与中梅路交汇处光浩国际中心B座1901
联系电话:0755-3306179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苑支行
账号:4425 0100 0086 0000 2409
6.2买方收到5.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单据作为支付的依据。
付款方式为:每月21日开始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完成并收到卖方全额增值税发票后三个月(90天)内支付买方支付结算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满后,买方在一个月内将质保金一次性无息退还给卖方。
6.3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起6个月,自到达交货地点后,经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7、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8、询价文件的获取、递交、监督和公布报价结果
8.1凡满足本询价书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2024年4月8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情况(机构联系电话:18581591085)。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7)。
8.2本次询价报名截止期为2024年4月8日16:00点,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报名。
8.3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后,2024年4月9日10:00点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非合格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资格审查,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方分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平台初审联系方式:4006274006转07,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1)报价人应登陆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于获取文件中获取询价文件。
(2)询价文件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售,在完成上述条件后,报价人在商务平台网站中自行下载电子版询价文件。电子版询价文件均以PDF文件格式发售,报价人可于询价文件附件中下载用于编辑使用的word文档以及询价文件其他附件。
8.4报价保证金费用的支付
(1)本竞标项目询价文件免费。
(2)询价文件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售,在完成上述条件后,报价人在商务平台网站中自行下载电子版询价文件。电子版询价文件均以PDF文件格式发售,报价人可于询价文件附件中下载用于编辑使用的word文档以及询价文件其他附件。
(3)本次报价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5000 元整
保证金在线收取,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保证金打款账号,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处获取账号信息。竞标保证金转账应备注:240020保证金
采用保函形式的请于开标当天10:00前送达开标现场(建议提前一个小时)。报价保函可采用邮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采购单位不负责保函在达到签收前的一切灭失责任,过期到达的保函视为无效担保),邮寄地址如下:
收件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明治街道光浩国际中心B座1402;
收件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581591085
8.5询价文件应以扫描件形式(文件类型应为:.pdf,.jpg,.doc)进行递交,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在线上传,多个文件需对提交文件进行合并,合并文件类型应为:.doc,.pdf格式。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8.6递交文件应包括:
8.6.1物资报价表;
8.6.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6.3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8.7若报价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8.7.1所代理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或经销商授权。
所有提交的报价函及文件必须由经授权报价人签字,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8.8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方分公司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755-33065730。
8.9最终成交结果由采购人负责公布。
8.10询价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方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梅龙路光浩国际中心
邮政编码:518100
联 系 人: 王先生(商务) 王先生(技术)
联系电话: 18581591085 13233882231
9、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9.1询价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9.2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技术评审等进行综合评议。
9.3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9.4成交原则:在报价单位完全相应询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
9.5若成交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询价工作小组有权否定全部报价。
10、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
11、履约保证金
11.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缴纳履约保证金:
11.1.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3%。
11.1.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级别:上市商业银行。
现金:银行电汇形式。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11.2中标人不能按11.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2、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人订立书面合同。
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询价通知格式。
14.联系方式
采购主管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湖湖畔路南段356号中电建金属结构研发中心项目管理中心B521室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南方分公司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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