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陕煤蒲城工业化示范基地项目一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公示单位 | 陕西水善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4-12 09:50 至 2024-04-27 09:50 | |||
行政区划 | 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 | 地块面积(m2) | 74218.33 | |||
地块规划用途 | 科研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渭北煤化工业园区和蒲城陈庄新区 | |||
经度 | 109.619870 | 纬度 | 34.894500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2-12-17 至 2022-12-19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陕西水善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单位联系人 | 田轲 | 单位联系电话 | 18182675090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田轲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182675090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蒲城陕煤技术研究院工业化示范基地有限公司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刘阳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7792922971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渭北煤化工业园 | |||||
报告主要结论 | 陕煤蒲城工业化示范基地项目一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地块位于陕西省渭南市渭北煤化工业园区和蒲城陈庄新区,占地面积为74218.33m2。 根据对本项目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结果显示: 1.地块和相邻地块用地历史和现状均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 2.地块和相邻地块没有地下槽罐,不存在泄漏情况; 3.地块和相邻地块均未发生过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事件; 4.地块和相邻地块无管线、沟渠泄漏事件; 5.地块和相邻地块无污染物迁移情况; 6.地块历史上灌溉水、农药化肥等使用情况对地块无影响; 7.地块内无建设活动; 8.不涉及《关于陕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 (2022 年 8 月 8 日)文件的相关内容。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及周围区域无可能的污染源及相关污染物,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地块可以作为科研用地开发利用。 | |||||
地图展示 |
项目名称 | 陕煤蒲城工业化示范基地项目一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公示单位 | 陕西水善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4-12 09:50 至 2024-04-27 09:50 |
行政区划 | 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 |
地块面积(m2) | 74218.33 |
工业活动历史 | 无 |
地块规划用途 | 科研用地 |
经度 | 109.619870 |
纬度 | 34.894500 |
地块详细地址 | 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渭北煤化工业园区和蒲城陈庄新区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2-12-17 至 2022-12-19 |
报告编制单位 | 单位名称:陕西水善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田轲 联系人电话:18182675090 |
钻探单位 | 无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田轲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182675090 |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企业 土地使用权人:蒲城陕煤技术研究院工业化示范基地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刘阳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17792922971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渭北煤化工业园 |
公示主要结论 | 陕煤蒲城工业化示范基地项目一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地块位于陕西省渭南市渭北煤化工业园区和蒲城陈庄新区,占地面积为74218.33m2。 根据对本项目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结果显示: 1.地块和相邻地块用地历史和现状均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 2.地块和相邻地块没有地下槽罐,不存在泄漏情况; 3.地块和相邻地块均未发生过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事件; 4.地块和相邻地块无管线、沟渠泄漏事件; 5.地块和相邻地块无污染物迁移情况; 6.地块历史上灌溉水、农药化肥等使用情况对地块无影响; 7.地块内无建设活动; 8.不涉及《关于陕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 (2022 年 8 月 8 日)文件的相关内容。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及周围区域无可能的污染源及相关污染物,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地块可以作为科研用地开发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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