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8-440402-04-01-720589 | ||
投资项目名称 |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理工综合体项目实验室室内精装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理工综合体项目实验室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理工综合体项目实验室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内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市级财政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实验室包括水科学研究中心(11#楼10、11、12F)、先进材料研究中心(7#楼5~6F、7F局部)、流域环境生态工程研发中心(11#楼8~9F)等多个高水平科研实验室,套内使用面积约25000平方米,完成实验室施工图全部内容,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 ||
招标内容 | 实验室包括水科学研究中心(11#楼10、11、12F)、先进材料研究中心(7#楼5~6F、7F局部)、流域环境生态工程研发中心(11#楼8~9F)等多个高水平科研实验室,套内使用面积约25000平方米,完成实验室施工图全部内容,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其他事项: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是/□否 | ||
工期(交货期) | 30 | ||
最高投标限价 | 1755436.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内地投标人必须具备: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 建筑 ] 行业[ 甲 ]级/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 专业[ 甲 ]级/或■[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 ]专项[ 甲 ]级设计企业资质。 □港澳投标人必须具备: □投标人具有珠海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香港/澳门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备案认可书,备案业务范围为[ ]。或具有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认可的证明文件,备案业务范围为[ ]。 □投标人业绩资格要求:[ ]。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内地投标人适用)。 ■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内地投标人适用)。 ■具有独立的资质(内地投标人适用)。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资格。或□具有珠海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专业人士执业资格备案认可书,备案业务范围为[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认可的证明文件,备案业务范围为[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 ]家。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 ]资质的一方。 ■其它事项:[一、投标人需书面提交有效期内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根据《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通知》(珠发改建【2014】117号)、《关于明确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通知》(珠发改【2019】4号)、《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的补充通知》、《关于提供企业信用报告线上打印服务的通知》要求,资料提供方式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须同时提交以下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和银行征信报告: (1)企业所在地级市或以上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具体包括:珠海市内企业需出具珠海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报告或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的信用报告。珠海市外企业需出具地市级以上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门出具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若市外企业所在地的地级市或以上政府没有建成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无法出具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情况,可由企业所在地地级市或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信用记录证明;若市外企业在上述条件都无法实现情况下,可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相关行业协会出具信用记录证明或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上的信用信息报告。 (2)企业所在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征信报告。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用报告由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打印,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不提供打印业务的,可由企业开户银行打印。 注:若提供信用报告和银行征信报告,应在本项目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出具。 2、用珠海市发改局明确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珠发改【2019】4号)出具的信用报告。如使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报告,则无需再出具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信用记录证明,以及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用报告。 注:第三方综合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应在本项目开标日期前一年内出具。 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缴纳社保证明等有关资料扫描件。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打印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人核查(承诺书详见附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虚假承诺的,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结果,接受相关处罚。拟派项目负责人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或依法不缴纳社保的,按《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执行。]。 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珠海市)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4-29 09: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5-20 09:3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5-20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珠海市)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上传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05-20 09:30:00 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 办公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18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尤立红 | 联系电话 | 13527222955 |
招标代理机构 |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西路38号林海大厦2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曾羽笛 | 联系电话 | 13926965889 |
招标监督机构 |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6-2538803 |
发布责任人 | 曾羽笛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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