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电话:0311-68021074
通讯地址:高新区中山东路1005号行政审批局
邮编:050000 文章推荐: 青岛市市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市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项目咨询评审(估)工作框架协议项目采购入围结果公告 涿州市城区道路及配套设施灾后恢复项目设计、测量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成飞17号厂房四楼改造项目施工/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成飞17号厂房四楼改造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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