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 EP-SZCG202 4009
二、项目名称: 2023年中央补助宿州市重大传染病防控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新冠变异监测采购项目2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合肥流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玉兰大道 767号产业研发中心(二期)7楼707室
成交金额: 294925元
评审总得分: 94.7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新冠抗体试剂、新冠 PCR分型试剂、新冠、流感PCR试剂 品牌:亚辉龙、伯杰、伯杰 规格型号:盒、瓶、份 数量: 1套 单价: 294925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红光(组长) ,孙礼山,吕增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按代理协议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在 成交公告 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及安徽仁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埇桥磬云大市场 10栋2604室,联系方式: 15855736705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宿州市政务新区磬云北路 498号
联系方式: 张 科长 18949151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安徽仁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埇桥磬云大市场 10栋2604室
联系方式: 夏雪吟 1585573670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夏雪吟
电 话: 15855736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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