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阳航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商用直升机设计研发中心及产业协同创新中心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 示
项目编号 A330482063000530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全省统一赋码 2020-330482-73-03-155036
浙江正阳航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商用直升机设计研发中心及 工程名称
产业协同创新中心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 平湖市新裕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二期总建筑面积30988.61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24847.27
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6141.35平方米。共建设2栋6层的 工程规模
4#、5#配套用房,1栋11层的6#配套用房,3栋一层成品门
卫,1栋一层垃圾房,地下室二期部分和室外景观及附属等。
牵头人: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浙 中标候选人
江千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排
第一名
序
投标报价 117180485元
响应招标文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资格能力条件
项目经理(负
葛弘晖
责人)
项目经理(负
责人)资质证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浙1332018201900953 书及编号
设计负责人 谢宗幼
设计负责人资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20223303857 质证书及编号
施工负责人 葛弘晖
施工负责人资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浙1332018201900953 质证书及编号
工期 600日历天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
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承诺完成质量 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评标情况
入围标准价 /
评标基准价 117062242.50元
被否决的投标
被否决的理由和依据(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条款) 人
开标时间 2024年3月20日9时00分
公示时间 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5日
招标人原则上确定排序第一名为中标人,如遇特殊情况,另 备注
行公告
行政监督:平湖市建设局 85637257,平湖市政务数据办: 监督电话
85061720
备注:对公示内容异议、投诉的,请依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 11号相关规定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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