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5月13日生态环境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3-89055091。
通信地址:南通开发区宏兴路9号,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处,邮编22600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700吨半导体用高纯电子气体及仓储经营项目 | 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江港路88号 | 江苏元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元佳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20640.34万元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江港路88号现有厂区内开展年产700吨半导体用高纯电子气体及仓储经营项目的建设,新建研发中心、控制室、生产车间、仓库、公辅设施等,建成后实现年产电子级六氟化钨(WF6)500吨、电子级乙烯(C2H4)100吨、电子级丙烯(C3H6)100吨;同时,年存储经营贸易电子化学品约7430吨。 | 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 1、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各类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建立完善的厂区雨污水管网。本项目废水排放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等环评所列要求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2、你公司须重视废气治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废气治理工艺,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率。加强储存、运输、卸料过程中的环境管理,严格实行密封装卸,选用先进设备,采用防泄漏管阀接头,减少物料的跑冒滴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生产、负压等措施强化废气收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原则上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设置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等污染防治设施。废气收集、处理效率、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环评要求。本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和环评中所列标准及相关要求。你公司须落实专人对废气处理装置进行管理并做好台账记录,确保废气治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3、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设置车间布局,选用低振动低噪声机电设备,高噪声源应考虑远离厂界,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 4、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推进废物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固体废弃物须设置防雨淋、防渗透的固定贮存设施,同时落实综合利用措施或无害化处置出路,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危险固废厂内贮存设施须按国家《危险固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法律法规要求设计施工,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同时加强危险废物运输管理并在系统中及时申报。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要求,加强对一般工业固废的管理,并在相应系统中及时申报。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