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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南山经济开发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光伏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 2023-12-22

张家口南山经济开发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光伏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南山经济开发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以张行审字〔【2021】338、张行审字【2022】1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及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专项债券资金占比80%,市财政资金占比20%,招标人为张家口市通泰安路公路工程养护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建设地点:张家口南山经济开发区。 2.1.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规模:光伏装机容量 3.6MW,年发电量 432 万 kWh。建设内容:本项目在车间及研发中心屋顶设置光伏系统,安装柔性非晶硅太阳能电池,电池组件拟采用 PVL-144 组件,安装面积约为 41000 ㎡,电量自发自用,余量上网。 2.1.3计划工期:开工之日起100天。 2.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2.2招标范围:张家口南山经济开发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光伏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3)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4)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许可证四级(或以上)资质;(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注册证书或投标人在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部门政府网站的截图(体现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须提供 2022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或会计报表附注);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2023年11月1日以后出具的有效银行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须附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以上信誉要求)。
3.1.4其他要求: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诉监督电话:0313-7812457 投诉受理部门:怀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股 受理异议联系人:申侠联系方式:15833139700特别提示: ① 本项目实行 双盲 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 暗标 方式编制,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暗标部分的编制要求 , 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 (含牵头人) 为 2 家,牵头人应为工程施工单位; (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 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22 09:00至2023-12-26 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张家口市通泰安路公路工程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张家口市路泉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左卫镇南山产业集聚区 地址: 张家口市桥东区东兴街龙泉广场南1号
邮编:

075000

邮编: 075000
联系人:

申侠

联系人: 杨黎黎、孟丽娜
电话:

15833139700

电话: 1535413550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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