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乌苏市纺织服装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四标段
(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65420222090400048004
一、招标条件
塔城地区乌苏市纺织服装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四标段(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文号:乌发改【2021】183号文、乌发改【2024】38号)已由乌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招标人为乌苏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塔城地区乌苏市纺织服装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四标段(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1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乌苏市
2.工程规模: 本工程为塔城地区乌苏市纺织服装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四标段,研发中心:基底面积2594.22m2,地上面积9495.59m2,地下人防建筑面积2311.49m2,总建筑面积为11807.08m2。框架结构、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建筑总高度为22.75m。人才公寓:基底面积2643.61m2,地上面积10034.19m2,地下建筑面积1324.47m2,总建筑面积为11358.66m2。框架结构,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建筑总高度为22.75m。宿舍楼:地上总面积3358.46m2,框剪结构,地上四层,建筑总高度为18.0m。公寓楼:地上总面积3305.09m2,框剪结构,地上六层,建筑总高度为22.75m。餐厅:基底面积1308.13m2,地上总建筑面积为4053.59m2,框架结构,地上三层,建筑总高度为17.7m。厂区附属工程:景观工程、外网工程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65420222090400048004001 | 塔城地区乌苏市纺织服装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四标段(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 招标内容包含的所有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的设计-施工 | 工期:410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4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5月30日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能力,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
①[设计] 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资质;
②[设计] 建筑行业(行业资质)乙级资质(含)以上;
③[设计]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资质(含)以上;
(2)施工资质须满足: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6.1 注册土木工程师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6.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经理与下载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项目经理必须一致。
6.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若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8、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10、项目施工主要班组人员:项目施工主要班组人员:按照《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新建建函〔2022〕25 号)规定具有具有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技术员(不少于2人),质量检查员(不少于2人),安全检查员(不少于2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 。建筑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
11.(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牵头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落款时间为准)至少一项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表)(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或相近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落款时间为准)至少一项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表)(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或相近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3)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需满足以上财务要求);(4)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附所有成员单位的;(5)其他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②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联合体各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④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2.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3月14日到 2024年04月06日
2.获取方式: 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xjtc.gov.c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7日 10: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7日 10:30
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见面的形式开标。
3.开标地点: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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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苏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苏市 地 址:乌鲁木齐市开发区二期黄山街81号一品九点阳光九源酒店20楼
邮 编: 邮 编:834717
联系人:马汉云 联系人:李梦媛、訾王贝、李航、杜萍、范艳娥
电 话:0992-8517533 电 话:0991-3678303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41548576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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